[案例]:彭女士与丈夫张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调解不成而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彭女士的丈夫张却不愿意离婚,提起了上诉。在二审法院审理他们的离婚案件期间,张某不幸因车祸而身亡。此时,彭女士提出要求继承丈夫张某的遗产,张某的父母认为彭女士既然主动提出离婚而且法院也判决双方离婚了,彭女士再也不可能有权继承他们儿子的遗产。那么张某父母的观点正确吗?
天津离婚律师认为,本案中彭女士仍然有继承权,虽然彭女士提起了离婚之诉而且一审法院也判决双方离婚,但是,一审法院的判决并不是终审判决,并不能立即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双方的夫妻关系仍然存在,只有一审判决后,经过15天的上诉期当事人都没有提起上诉的,一审法院的判决才生效,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本案中,一审判决后,案件的当事人提起了上诉而且案件正在审理中,一审法院的判决是否合法还有待二审法院的审理,只有经过二审法院的认定,判决维持原判的,一审的判决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故,在离婚案件的二审期间,一方死亡的,配偶仍有权继承死亡一方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