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是一个特殊的时期,这个时期离婚孩子该归谁,会不会母亲优先呢?男方能争夺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是如果母方出现以下情况,可以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4)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生活环境,工作性质,或者母亲违法犯罪。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