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可以本着孩子较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双方协商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也可以由一方直接抚养。虽然我国目前未立法明确“共同抚养权”,但是在实践中,一些父母已经在运用这种方式安排离异后子女的抚养问题。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离婚后要共同抚养孩子也没有问题,《婚姻法》也规定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可见,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这样的协议法律也是认可的。哪怕协议达不成,由法院来判决,也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的,法院一般都是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最合适的一方,但不会反对双方离婚后共同抚养或者轮流抚养孩子。
共同抚养符合父母双方以及孩子的需求。有些父母只是想通过争取孩子抚养权来多分财产,内心并不想抚养孩子,共同抚养并不符合这些父母的真实需求。同时,选择共同抚养应该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只愿意跟随一方生活时,应听从孩子的意见。
共同抚养的具体安排符合实际教养情况。前面说过,一万个离异父母,有一万种共同抚养的模式。共同抚养模式下采取的具体安排,不管是同等时间安排或者轮流居住,或者一方出钱出力另一方负责教养照顾等,都应当尽可能符合实际教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