坻京律师事务所

一家提供综合性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协作  开放  爱心

劳动争议
当前位置:首页>>经典案例>>劳动争议
【怀孕降薪】助力孕妇争取合法权益
作者:总管理员   时间:2021-07-26 15:21:40  来源:坻京案例   浏览:1373次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09年10月进入某摄影部工作。2017年11月24日,李某生育一女。2018年2月12日,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向摄影部支付了李某的生育津贴共计14103.04元。同年3月20日,摄影部向李某支付产假工资11804元。李某产假前的月平均工资高于5000元。摄影部于2018年9月5日作出《旷工离职通知书》,并通知了李某。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令摄影部支付少发的生育津贴8000元。仲裁委终结审理后,李某找到坻京律师事务所,寻求诉至法院。

【办案过程】

坻京律师认为,李某可依法享受128天的产假,产假前的月平均工资高于5000元,现李某主张其产假前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系其对自身权利的合法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已向摄影部支付了李某的生育津贴14103.04元,而摄影部截留部分后仅向李某支付11804元。另经核算,李某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故摄影部不仅不应截留还应予以补足。

【办案结果】

李某主张的8000元并未超过应补发的金额,法院予以支持。

天津离婚律师_婚姻律师_离婚协议书律师_孩子抚养权律师_遗产继承律师-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客服热线:(周一至周日 9:00-18:00)

13072051350

微信二维码

微信关注我们
坻京博客

微信咨询

咨询电话

1307205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