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助农民工获取6万元劳动报酬
作者:总管理员 时间:2021-07-26 15:04:23 来源:坻京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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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王先生于2017年7月23日进入某物流公司从事货车驾驶员工作,双方约定基本工资7000元/月。物流公司未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自2018年6月起拖欠王先生工资。王先生于2018年11月18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办案经过】
王先生经仲裁后找到坻京律所,寻求起诉。截止2018年11月18日,公司共计拖欠其工资63885元,其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均遭拒绝,请求判令物流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坻京律师受理后第一时间与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核实信息,严肃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后果。在充分解释做通负责人思想工作后,法院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由物流公司支付王先生工资55000元。
【办案结果】
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民事调解书,对调解协议予以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