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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胜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少分财产!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4-05-14 13:38:25  来源:本站   浏览:72次

有很多人会在离婚分居期间“自作聪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理财投资等,今天要说的这个案例就是很典型的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少分这部分财产的情况,我们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追回来这部分存款,具体判决如下:

图片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胜诉判决

图片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胜诉判决

图片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胜诉判决

1.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由我方当事人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孩子 3000 元抚养费。

3.被告支付婚生女自 2022年 10 月至 2023年8月期间婚内抚养费共计 33000 元。

4.被告给付我方当事人房屋折价补偿款 99 万元。

5.我方当事人获得沃尔沃小轿车一辆,文付给被告 2.5 万元车辆折价款,

6.被告给付我方当事人住房公积金差额补偿 2500 元。

7.被告给付我方当事人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差额补偿 1.3 万元。

8.因被告转移婚内夫妻共同财产 37 万元属实,故支付我方当事人夫妻共同存款的分割补偿款 27.9 万元。

9.案件受理费 25700 元,原告负担 8566 元,被告负担 17134 元。

本案例中需要强调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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