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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和爷爷在同一天先后去世,当事人的奶奶和姑姑们却开始“秀操作”,一纸诉状将当事人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当事人父亲留给她的价值一百多万的房子,当事人多次和她们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找到我们,说无论如何都想请我们帮她保住这套房,我们了解到:
当事人的父亲检查出胃癌,因为着急做手术而且手术存在风险,出于作为父亲对孩子的安置与考虑,当事人父亲打算将房子过户给女儿,并且需要在短短一周内完成过户手续,所以双方选择了买卖的方式过户。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约定价款为50000 元,是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的,当事人也没有支付父亲对价款,双方完成过户。
当事人本以为这房子就是自己的了,但是几个月过去,父亲和爷爷先后在同一天去世,奶奶和姑姑们却跳出来主张继承当事人父亲的债权!这个债权是什么?对方表示就是当事人应该支付给当事人父亲的房屋对价款,而且要按照实际交易金额95万余元计算。
而我们认为,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亲属之间,大家出于想减少税费负担,以及简化过户手续等因素的考虑,通常在双方达成房屋赠与合意后,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作为实现过户的途径,即名为买卖,实为赠与。
虽然当事人父亲与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从合同内容看,双方仅对房屋价格及办理房屋转让的时间进行了约定。对于房屋交付、价款支付以及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均未约定且约定的房屋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再者,当事人父亲又在当事人未支付任何对价款的情况下,就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至当事人名下,是很明显的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行为。 最终法官也采纳了我们的观点,不支持原告要求分割当事人父亲的房屋买卖款的主张。我们成功为当事人保住了她父亲留给她的唯一的房子!
- 史晓君律师 - 史律说案情: 在这里也要建议大家,为了自己的子女考虑,减少他们继承遗产时候的麻烦,尽量在生前拟好遗嘱,确保自己的遗产留给自己想留给的人,如果害怕遗嘱无效,也可以先去咨询专业的家事律师。